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四十八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十九次會(huì )議于2020年6月20日修訂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
2020年6月20日
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
第四十八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十九次會(huì )議于2020年6月20日修訂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
2020年6月20日